2015-07-02 点击次数:
关于做好国家星火计划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桂科农字〔2015〕67号)
2015-7-1 来源:广西科技信息网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重大项目验收抽查工作的函》(国科农技字〔2015〕4号)和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以及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加强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桂科计字〔2015〕106号)要求,按照项目任务书的有关规定,为了做好我区承担的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实施和总结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超过实施期限未申请验收的项目,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见附件1,下同)在收到本通知后1个月内向我厅提交1份超期未申请验收的说明(说明未按期验收的原因),同时提交验收申请及验收材料1套(验收材料格式要求见附件2,下同)。
二、还在实施期的项目,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抓紧项目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并在规定完成期限后3个月内向我厅提交验收申请及验收材料1套;如有部分任务指标预计未能按时完成的,请及时向我厅提交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的原因及延期后的实施计划。
三、为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安排,请所有项目的承担单位确定计划验收时间,并及时做好各项验收准备工作,填写项目验收计划表(附件1),于2015年7月20日前发送电子文档到我厅农村科技处邮箱(ncc2618482@126.com)。
四、请各重大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做好所属课题总结验收的组织、指导、督促和验收材料审查工作,并按要求统一向我厅提交验收计划、验收申请及验收材料。
五、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我厅农村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徐有海 电话:0771—2610082
附件:1. 国家星火计划广西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验收计划表
2. 项目验收材料格式要求(纸质文件不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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