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6 点击次数:
关于认定广西榕华科技企业孵化器等2家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通知 (桂科高字〔2015〕212号)
2016-1-6 来源:广西科技信息网
防城港市、河池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桂科高字〔2010〕141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我厅经过专家现场查验和评审等程序,认为广西榕华科技企业孵化器等2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符合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现决定认定该孵化器为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自下文之日起,广西榕华科技企业孵化器等2家孵化器可按有关规定享受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相关政策。
请本次认定的2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不断充实人才队伍,努力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引进孵化企业及项目,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请防城港市、河池市科技局加强对本次认定的孵化器建设工作的指导、支持和管理。
附:2015年第三批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名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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