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科发〔2025〕273号)
时间:2025-07-02 来源: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高新技术企业(简称高企)认定专家库,提高高企认定评审专业化水平和工作质量,经研究,现面向全区范围征集一批高企认定评审专家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要求,申请入库的评审专家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广西境内居住和工作。
(二)技术专家要求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附件1)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高新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无不良诚信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五)目前仍从事研究开发或专业管理工作,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评价能力和表达能力,并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独立开展评审工作,且愿意接受监督管理。
二、征集方式
本次评审专家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征集。
(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要求的专家登录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网址:gxgq.gxinfo.org:9080)填报相关信息,提供《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专家备案表》(附件2)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经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后扫描并上传至系统。
(二)专家入库实行电子化审核,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自治区高企认定办将于2025年7月11日、8月15日、11月30日集中审核专家入库信息。
(三)首次申请入库的专家先在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登录界面注册(选“申请成为专家”)后再登录;已在库的专家不需重复注册,可用已有账号登录,在库专家应做好入库信息维护,及时登录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补充完善或确认入库信息。
三、有关要求
(一)专家库建设是我区高企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申请入库。
(二)自治区高企认定办对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对在评审工作中履职不力的专家,将及时调整出库。
(三)专家不限名额和区域,符合条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入库。
业务咨询电话:李荣德 丁大伟 0771—5336951、2630963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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