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3 点击次数:
时间;2016-4-22 来源:广西科技信息网
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计字〔2016〕93号)要求,为做好我区科研基地建设,结合广西重点实验室实际情况,对2016年度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基地和人才专项中的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申报补充说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补充通知中的指南方向范围:2016年度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基地和人才专项中的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示范中的指南方向1。
二、申报资格:已获批准建设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不含培育基地)。
三、限项说明: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由实验室主任主持申报,与项目有关的人员信息不计入“2016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中的申报限项范围。
四、申报要求:本年度项目申报不采取网上申报。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15份,并加盖依托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见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存。不合格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纸质)受理的具体安排:请参照“2016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中的相关要求办理。同时请将申报书的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主题标明:2016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实验室名称)发送至“jcc@gxsti.net”邮箱。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联系,联系人:王则奋,湛永松;电话:0771-2631652,2618630。
附件: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适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