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4 点击次数:
时间:2016-12-12 来源:桂林科技信息网
各县(区)科技局:
为充分发挥科技对现代农业发展支撑引领作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规模化应用,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现决定开展第一批“桂林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组织申报认定和建设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园区发展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属地方优势产业,聚集科技资源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大,辐射带动面广。
(二)园区建设纳入地方“十三五”发展规划,园区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可行,功能分区合理。建设主体明确,有良好的前期基础条件。
(三)园区要有明确的区域和建设规模;有明确的技术来源和合作方式,有较强的科技开发能力;有良好的科技信息化条件和科技服务体系。
(四)园区管理体系健全,配套政策完善。所在地政府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有领导组织和协调机制,行使园区建设与管理中的政府职能,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园区建设管理和生产运营以企业为主体进行,落实相关配套经费。
(五)园区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已列为区、市、县农业示范园区的优先。
二、申报受理及认定程序
(一)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提出园区建设申请(相关格式可从桂林科技信息网下载),桂林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推荐的园区进行考察和评审,并根据考察评审结果提出初步意见,经园区建设协调指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
(二)园区申报材料相关数据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按A4纸打印,一式两份,装订成册于2017年2月2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农业科技管理科(桂林市文明路2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nyk2827872@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 张松桂 2827872
附:1、桂林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
2、桂林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12月12日
附件下载:
关于开展第一批桂林农业科技园区申报认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