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3 点击次数:
发改高技规[2016]2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切实加强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全过程监管,进一步明确投资支持的方向、资金安排方式、评审优选程序、分配原则和标准、工作时限等,促进公平、公正和公开,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我们研究制定了《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暂行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暂行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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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科技评估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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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柳州市2017年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互联网 ”重大工程项目申报的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