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7 点击次数:
时间:2017年2月23日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桂工信企业[2016]771号)要求,我委组织各市申报了一批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在各市工信委上报的基础上,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组织专家对企业所提供的凭证进行核实,决定将南宁顶津食品有限公司等100家公司项目列入2017年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库,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2月23日-3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3月2日前以署名信或实名电话的方式向我委反映。
联系电话:0771-8095258、8095259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7楼711号房
电子邮箱:XQJGX@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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