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8 点击次数:
时间:2017.2.28 来源:广西科技信息网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科技企业孵化器:
根据《关于发布“十三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二版)的通知》(桂科计字〔2017〕38号),落实全区创新驱动发展大会有关文件精神,鼓励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我厅将对成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奖励性后补助。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助范围
2016年度有在孵企业或毕业一年内的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仅包括首次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按每家高新技术企业5万元的标准给予该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性后补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桂科高字﹝2010﹞141号)第七条的有关规定,仅注册地与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地一致的高新技术企业能纳入统计,毕业一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供之前在该科技企业孵化器入驻的佐证材料。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请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填写《2016年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性后补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二)附件材料。
1.科技企业孵化器营业执照;
2.与入孵企业签订的孵化协议或场地租赁协议;
3.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入孵化企业或毕业企业的营业执照,已毕业、注册地址有变更的企业要求提供地址变更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报送时间
2017年3月6日前(工作日受理,时段: 9:00-11:30,13:30-16:30)。
四、报送地点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科技厅窗口
联系人:郑忠毅 潘红雄
电 话:0771—5305458,2618501
E-mail:gxc206@126.com
附件:2016年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性后补助资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