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2 点击次数:
时间:20174.12 来源:广西科技信息网
根据《关于深化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和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经2016年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后补助资金以及审查,现对拟补助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17年4月13日至26日)。社会各界对拟补助的企业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自治区科技厅,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 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科技厅,邮编:530022。 联系方式: 政策法规与监督处:0771— 2630952,zcfgjd@gxsti.net; 规划财务处:0771—2613091,fzc@gxsti.net。 附件: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后补助资金企业清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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