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7 点击次数:
时间:2017.4.27 来源:广西科技信息网
根据科技部印发的《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4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修订)》(桂科成字〔2015〕72号)的规定,按照推荐在先的原则,现将设区市科技局、区直部门等推荐的2017年4月第一批科技成果登记项目294项予以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 自公布之日起30日之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成果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成果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等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成果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提出异议的个人或者单位应当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一般不予受理。 异议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已解决的科技成果,其完成单位、完成人凭原受理通知书可到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办理《广西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的领取手续。 联系方式:自治区科技厅成果处 吴坚新,0771—2618482 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 郭翔,0771—5306295 通讯地址:南宁市星湖路24号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 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2017年4月第一批广西科技成果登记项目目录 .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7年4月25日
上一条
《2016年全国专利实力状况报告》发布 广东、北京、江苏三省市位列前三
下一条
自治区修订投资引导基金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