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5 09:05:32 点击次数:
各县(区)科技局、各相关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7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新修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后的一次全面修订,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为做好修订后《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促进我市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把认真宣传实施《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明确工作责任,作出具体安排,切实把各项宣传和实施工作落到实处,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实效性。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18年).docx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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